深圳市第四(福田)人民醫(yī)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
提供者:配置組
發(fā)布時間:2010/06/23 12:00
一、醫(yī)院固定資產實行歸口管理,分級負責,責任到人的管理責任制。

  二、固定資產實行三級管理,財務科設置固定資產總賬,總務、設備科的財產物資會計分門別類地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,使用科室兼職人員建卡(臺賬)。各科密切配合,定期清點實物,核對賬目,要求賬物相符,防止物資積壓、損壞、變質、被盜等情況的發(fā)生,積極指導協(xié)助有關人員管好、用好固定資產。

  三、固定資產的范圍,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、單項價值在規(guī)定起點以上的設備裝具、醫(yī)療器械儀器設備。具體標準:通用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,業(yè)務技術專用設備價在800元以上,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;單價在20元以上,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固定資產范圍,應按固定資產管理。

  四、固定資產的分類歸口管理

  (一)屋房、建筑物及其各種附屬設施,各種車輛、機電設備、鍋爐、水暖、電器、家具、被服及有關設備等,歸總務科管理。

  (二)醫(yī)療設備、醫(yī)療器械、電子儀器、及有關醫(yī)療、教學、科研、專用設備等,歸設備科管理。

  (三)計算機設備,歸信息科管理。

  (四)圖書雜志及重要文獻資料,歸信息科(圖書館)管理。

  五、管理科室對各種固定資產要切實加強管理,記好明細賬,嚴格執(zhí)行采購、驗收、出入庫、調撥、變價、報損、報廢等手續(xù)。對調入、捐贈或加工自制設備,亦應及時辦理編號建賬、入庫、分配等有關手續(xù),并根據(jù)憑證或合理作價,記入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分類賬內。

  六、各科增設家具、設備、儀器時,均需事先按規(guī)定(或計劃)作出計劃,經過審批手續(xù)方可購置與供應。

  七、凡屬固定資產管理的物資,須無償調撥或折舊作價處理和報廢時,均須報經院長審批,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批準,并以此據(jù)作財務處理。

  八、各科領用的各種固定資產,不準隨意變動,如確因工作需要,在科室之間進行調配時,須經有關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(xù)。對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資產,管理部門應予調出,以防止物資財產積壓和浪費。

  九、管理部門每年對固定資產全面清查、核對一次,發(fā)現(xiàn)余缺應及時作出記錄,查明原因,提出處理意見,按報批手續(xù)報院長批準后進行賬面調整。需追究責任者,按有關制度規(guī)定處理。

  十、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檔案,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質資料、設計、施工及竣工圖紙,電器、水暖安裝路線等有關材料,應歸檔保存。大型、貴重精密儀器等參照《儀器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制度》執(zhí)行。

  十一、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疇,作到合理使用,管理完善,因玩忽職守或違反規(guī)定造成財產損失者,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,述明原因,根據(jù)情節(jié)按有關規(guī)定加以處理,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