綦江構建“14”干部考核評價體系
提供者:氣象局
發(fā)布時間:2008/12/03 12:00

綦江構建“1+4”干部考核評價體系

記者日前從綦江縣委組織部獲悉:為客觀、公正地考核縣管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政治業(yè)務素質、履行職責情況和工作實績,該縣制定了《綦江縣縣管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干部年度考核辦法(試行)》,構建了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為核心的“1+4”干部考核體系。

據介紹,“1”是指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,“4”是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(fā)展考核(街鎮(zhèn))、目標績效考核(部門)、黨的建設考核(街鎮(zhèn)及部門)、效能考核(街鎮(zhèn)、部門);“4個考核”的結果綜合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實績考核結果。這是該縣唯一綜合性的考核評價辦法。

《辦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領導班子和黨政正職領導干部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,分別由實績考核得分和民主測評得分兩部分組成。在考核內容上,黨政領導班子的實績考核占60%,黨建考核20%,效能建設考核和民主測評分別占10%。其中實績考核加大了社會發(fā)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方面的權重,民主測評則針對班子建設、領導干部履職的主要方面進行"打分"??h管其他領導干部實行定性考核,根據干部平時工作表現情況和年度考核民主測評情況確定考核等次。

同時,該縣每年將根據班子綜合考核成績,分別按照20%左右的比例從全縣縣管領導干部人數和街鎮(zhèn)、縣黨群部門、縣政府部門評選出“先進領導集體”。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得分列街鎮(zhèn)最后一名、縣級部門最后三名的黨政正職,以及黨政正職年度考核得分列街鎮(zhèn)最后一名、縣級部門最后三名的,縣委領導或縣委組織部負責人將進行個別談話;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得分連續(xù)兩年列街鎮(zhèn)、縣級部門最后一名的,將對領導班子進行調整;黨政正職年度考核得分連續(xù)兩年列街鎮(zhèn)、縣級部門最后一名的,將對其進行調整;基本稱職的將接受誡勉;被確定為不稱職或連續(xù)兩年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的要免去現職。

綦江縣委組織部有關人士稱,通過“1+4”干部年度考核評價體系的實施,把干部考核與干部任用結合起來,將對逐步建立起客觀公正的考核機制、干部優(yōu)勝劣汰機制、獎勤罰懶機制、競爭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,實行能者上、平者讓、庸者下的干部任用機制,真正做到憑實績用干部,用機制管干部,形成干部想干事、能干事、會干事、干成事的良好氛圍,努力造就“政治上靠得住,工作上有本事,作風上過得硬”的領導干部隊伍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。(實習記者 張先 許玲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