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政府將提案辦理納入目標管理 提案辦不好
提供者:氣象局
發(fā)布時間:2009/02/04 12:00

合肥市政府將提案辦理納入目標管理 提案辦不好

 

   本報訊 《合肥市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(xié)建議案提案工作辦法》近日經(jīng)合肥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,并頒布實施。
  《辦法》由總則、交辦與承接、辦理與答復、復查與總結、考核、附則六章構成,共25條,進一步明確了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(xié)建議案提案工作的原則、指導思想、責任、方法、時限、要求等。《辦法》指出,“市政府辦理工作在市長領導下進行,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分管,市政府政務督查與目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對各縣區(qū)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辦理議案、建議及建議案、提案工作進行檢查、督促和指導”。
  《辦法》最大的亮點是將辦理工作納入政府年度目標管理,明確規(guī)定“辦理工作受到通報批評的單位,年度目標考核不得評為‘優(yōu)秀’,并追究分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行政責任”。
  (何宏祥 傅年豐)